材料移轉FAQ

什麼是材料移轉合約(MTA)?
材料移轉合約(MTA)是指在機構之間轉移研究材料時所簽訂的合約,用於規範材料的使用、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等事宜。
  • 申請人需填寫材料移轉合約簽署申請表,經所屬單位主管同意後,提交至技轉及育成中心審核 。
  • 本院材料移轉合約(MTA)作業程序,可至院內網站\管理系統\規章資料庫\依分類列出\智慧財產權類\保護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作業程序第9條。
需要填寫材料移轉合約簽署申請表,並附上相關佐證資料 (如有)。
一般案件經技轉及育成中心審核,並由技轉及育成中心主任核決及簽署合約,必要時及主任簽署材料移轉合約(MTA),必要時得由院長核決及簽署材料移轉合約(MTA) 。
視個案情況而定,若需客製化合約,則需較長工作天數。

材料移轉合約簽署申請表」、「本院材料移轉合約中英文制式範本」可以在TTIC網頁的文件下載區下載。

申請人簽章欄位需親簽姓名,並由所屬單位主管核章 。
  • 生物材料之使用管理,及其所產生之產品、半成品、或廢物之處理,應遵守相關醫療法規、生物材料安全使用法規及相關法令之規定。
  • 依本院生物安全會議決議,由申請人確實負起材料管理責任。
  • 材料移轉一般僅限為學術研究用途,不得有商業合作行為或授權行為。
  • 如為將本院材料轉出至國內外機構,請至可以在TTIC網頁的文件下載區下載本院材料移轉合約中英文制式範本。
  • 國內機構請使用中文版本 、國外機構請使用英文版本。
  • 考量時效,請先告知外部機構盡量不要修改本院之材料移轉合約制式範本;倘若遇到外部機構堅持修改,請將修改後內容之材料移轉合約電子檔,先提供給本中心審閱,待雙方同意後再行請外部機構先進行用印(一式兩份),在連同已完成核章之「材料移轉合約簽署申請表」送交本中心。
  • 如為外部機構之材料,請申請人先提供”外部機構”之材料移轉合約電子檔(須為可編輯修改之檔案,例如word檔)予技轉及育成中心承辦人先進行審閱及修改。
  • 待雙方同意後再行用印或簽署(一式兩份);如遇國外機構使用電子簽署可使用合約電子檔,再連同已完成核章之「材料移轉合約簽署申請表」送交本中心。
  • 外部機構之材料需依該機構之合約簽署流程而調整,通常是由我方先進行合約簽署,不過由於每個外部機構之合約簽署流程不同,沒有特別規定須由我方先簽署,可考量時效得依個案進行合約簽署順序之調整。
  • 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(含NIDB)、分子與基因醫學研究所(含斑馬魚核心設施),承辦人為劉軍呈先生-分機33203、jcliu@nhri.edu.tw。
  • 生技與藥物研究所、癌症研究所、免疫醫學研究中心、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、群體健康研究所、細胞及系統研究所、生醫工程及奈米研究所、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、神經及精神醫學研究中心、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, 承辦人為謝琬萍小姐-分機33227、wanping@nhri.edu.tw
  • 日後承辦人如有業務調整,請以本中心網頁所登載之業務職掌為準。
如有生物材料/生物安全相關疑問,請逕洽本院環境暨職業安全衛生室-生物安全承辦人洪小姐 #33031、131209@nhri.edu.tw; 陳先生#33007、930118@nhri.edu.tw。